关于做好2017年夏秋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王旖旎  发布时间:2017-05-18   浏览次数:668

关于做好2017年夏秋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为做好2017年我校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新兵征集工作,根据厦门市征兵办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依照法律服兵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征集在校大学生和应届毕业生入伍,是适应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信息化建设需要,是优化兵员结构,提高兵员质量,提高部队战斗力,维护国家安全稳定的重要举措,也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增强大学生国防意识的有效形式。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新形势下兵役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明确提出要不断加强和改进兵役工作。

为切实加强对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领导,高质量完成好征兵任务,学校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为学校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学生处(武装部)、教务处、招生办、保卫处、财务处、研究生院、校团委、后勤集团负责人和院系领导。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对征兵工作实施统一领导和协调,安排工作分工,组织力量投入,落实相关政策,研究解决疑难问题,严把质量关,代表学校对年度征兵工作负总责。领导小组在学校武装部下设征兵办公室,根据上级兵役机关和学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和安排,负责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征集对象

(一)优先征集2017届应届毕业生。

(二)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三、报名时间

2017110日—85日(男兵)

2017625日—85日(女兵)

四、报名方式

应征大学生须通过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男性大学生须在全国征兵网上完成兵役登记后,方能进行征兵报名。

五、征集条件和标准

(一)年龄条件:在校男性学生为2017年年满1722周岁(199511日至20001231日出生),应届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24周岁。在校女性学生为2017年年满1822周岁(199511日至l9991231日出生)

(二)身体条件:男生要求身高不低于160厘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生身高不低于158厘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公斤。视力要求为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血液、肝功、尿检、心理检测等符合标准。

六、征集程序

(一)征集程序

征集对象按照本人自愿报名、学校推荐、体检政审、批准入伍的程序进行。

(二)体检办法

预征对象的体检工作,由厦门市思明区征兵办公室负责

(三)政审办法

预征对象入学后的政治审查工作,由所在学院和厦门市大学路派出所负责。

七、关于大学生征兵工作的政策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15]13号)的要求,我校目前正在修订大学生应征入伍优抚待遇规定。

八、任务分工

(一)学生处(武装部)、宣传部、校团委、学院应共同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宣传教育和舆论氛围的营造工作,做好征兵动员及退伍学生和入伍学生的欢迎欢送工作。

(二)学生处(武装部)明确当年征兵政策,统筹工作进程。及时向招生办、研究生院、教务处、财务处及学院通报当年征兵入伍及退伍学生名册。

(三)教务处、研究生院、学院负责落实入伍期间的学籍保留及档案保留工作和退伍学生的复学、转专业等工作。

(四)财务处、学生处协助做好宿舍退费、学费返还或代偿、家庭经济困难生的学校助学金、奖学金发放等相关政策的落实和手续办理工作。公寓办及时做好退伍学生宿舍的安排。

(五)教务处、招生办及各学院负责落实好关于退伍学生保研、考研等相关政策。

(六)保卫处、学生处(武装部)、各学院负责共同做好应征学生的政审工作。

(七)学生处(武装部)负责退伍复学学生的教育、管理,做好入伍学生及双拥单位的节日慰问工作。

(八)学生处、教务处、校团委负责做好退伍复学学生的就业、创业等相关工作。

(九)学院要协助学生做好入伍申请、政审材料准备、学习成绩及复学安排等事宜,协助相关部门落实好国家、福建省及厦门市的优抚政策。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征兵工作的组织领导

1.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切实做好今年夏秋季征兵相关工作的落实。

2.各学院应成立院级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一名副书记总负责本单位征兵工作,指定一名征兵工作专员与武装部对接,就征集对象、征集条件和标准、征集时间、征兵程序、征兵优惠政策等问题进行全面宣传,积极引导和激发我校学生应征入伍的激情,重点动员2017届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

3.在学生应征入伍过程中,相关单位要积极协助入伍学生做好入伍申请、政审材料准备、学习安排等工作,配合学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征兵动员、应征报名及预征初检、初审工作,确保推荐预征报名应征学生热爱国防和军队事业、政历清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乐于奉献、无违纪违法纪录。同时,配合学校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应征体检、政审、退伍学生欢迎和入伍学生欢送等工作。

(二)深入宣传发动,努力营造征兵工作良好氛围

1.要认清形势,注意今年征兵工作的新变化和新情况,加大宣传力度,把握时间节点,使我校征兵宣传工作深入到位。

2.要选好宣传内容,对学生讲清大学生参军是宪法赋予的义务,讲清征兵优抚政策,讲清工作部署的变化,讲清征兵标准和条件,提高学生报名热情。

3.要用好宣传载体,要借助传媒全面造势,广泛动员。通过宣传栏、网站、微信、微博、QQ群等新闻媒介发布征兵信息,在学院的自媒体设置征兵工作专门标识,并链接“全国征兵网”。通过党、团组织等学生组织系统,多渠道、多途径进行宣传,提升宣传效果。

4.要做好征兵工作的分工,落实到人头。各学院应确定领导小组组长、成员,以及与武装部对接的征兵工作专员名单,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制定本单位2017年夏秋季征兵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征兵工作职责,拟定征兵动员举措,拟制宣传教育提纲,摸清兵役登记底数,提前做好兵役登记,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工作,做好面上宣传和个别动员工作,确保暑假前宣传到位,为征兵报名和政审打好工作基础,完成征兵任务。请各单位将《X X 学院2017年夏秋季征兵工作实施方案》电子版,于512日发送至武装部邮箱:xmurwb@xmu.edu.cn

(三)实行征兵工作量化考核

2017年夏秋季开始,学生处(武装部)将实行征兵工作量化考核。量化考核内容包括成立领导机构(含召开专题会议)、兵役登记情况、推荐进站体检数的完成情况、体检合格数、政审合格数、双合格数、入伍人数等七项(具体见“附件5”),并在学生处网站每月公布一次。量化考核的结果纳入学院学生工作综合测评体系。学校按每位入伍学生2000元的标准奖励学院。

十、联系方式

(一)厦门市思明区征兵工作办公室

1、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洪文三里25

2、电话:826931124小时值班)

(二)厦门大学征兵工作站

1、地址:嘉庚三学生事务大厅

2、电话:2181313(上班时间)

E-mailxmurwb@xmu.edu.cn

  

   

附件1:厦门大学2017年征兵工作日程安排表.pdf

附件2:厦门大学2017年度征集大学生入伍工作宣传提纲.pdf

附件3:厦门大学2017年夏秋季征兵宣传标语.pdf

附件4:大学生征集政策法规(2017).pdf

附件5:厦门大学征兵工作量化考核表.pdf

  

  

  

厦门大学

一七年五月十一日